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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警察、移民局官员或税务官员打交道时你有哪些权利和责任 YOUR RIGHTS & RESPONSIBILITIES WHEN DEALING WITH POLICE, IMMIGRATION & TAXATION IN AUSTRALIA
当警察、移民局官员或税务官员来找你时,你该怎么办?
与警察、移民局官员或税务官员打交道时你有哪些权利和责任
简介
本手册帮助我们了解当我们与移民局官员、警察和其他澳洲政府机构交谈时该怎么办
我们是移民性工作者我们的英文水平足以使我们能在澳大利亚生活。我们每天使用的话语与移民局官员、警察或其他人来找我们时所使用的话语是不一样的.澳大利亚政府机构可能会到性工作者工作场所或通过他们的广告与任何在澳大利亚性行业工作的人员联系.
当移民局官员或警察来找你时,你有权保持沉默,并且告诉他们你需要一位传译人员并要联系律师(这也可以是你的移民代理,甚至可以是我们[Scarlet Alliance]的人!) 当我们面对移民局官员或警察时,我们会紧张失措,我们可能会很难听懂他们说的话.要考虑到你的隐私和保密。想一想在你与澳大利亚政府官员交谈时会有谁能无意听到你的情况。还有,在你给出你的联系地址时想一想你的私人生活。澳大利亚政府机构可能会按你给他们的地址写信给你,如果和你住在一起的人会阅读或非法拆开你的邮件,这可能会给你家里带来麻烦。
如果你与移民局官员或警察交谈,交谈时移民局官员或警察一般会做简短的书面笔记,并保存为记录,以便进一步调查。做记录是正常的,并且可能以后被用作证据。 本手册里的信息并不是法律或你的权利的全部版本 - 这只是一份指南。也许还有其他与你有关的法律,但是当你与警察、移民及公民事务部或澳大利亚税务局发生问题时,我们建议你要立即咨询法律意见.
- [1]与警察打交道
- [2]性工作者在澳大利亚全国面临的法规职权总结[表格]
- [3]新南威尔士
- [4]昆士兰
- [5]南澳
- [6]塔斯马尼亚
- [7]维多利亚
- [8]西澳
- [9]北领地
- [10]澳洲首都领地
- [11]澳大利亚联邦警察
- [12]与移民局官员打交道
- [13]与澳大利亚税务官员打交道
[1] 警察打交道
概况
(西澳人士请注意,请检查西澳部分,因为这些权利一般不适用于与西澳警察打交道)
警察打交道时,你是有权利的.
所有的人 - 澳洲人或非澳洲人- 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并且有保障措施以确保人们不会受到政府或其官员的武断或不公平的对待
www.dfat.gov.au/facts/legal system.html
不管你是不是永久居民(PR),到澳大利亚的来访者能享受同其他人一样的权利,但他们的签证上可能会附有一些条件。
澳大利亚分为八个州和领地。有些法律,包括有关性奴役和人口贩卖的法律由澳大利亚政府制定并在全国各州及领地范围内都适用。更具体的有关性工作的法律则由各州和领地的政府制定。因此各州和领地的法律都不一样。在有些地方性工作已被合法化,有些地方性工作是合法的但要营业执照,有些地方性工作则是非法。在一些州内,有关允许妓院在特定的区域内经营的规划法律由当地市政制定。要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是根据你在澳大利亚的所在地和你在行业内哪一部分工作。但是不论你在哪里或怎样工作,当政府机构的人员来到你的工作场所时,他们都有义务要遵守其机构的行为准则。本文件向你概述在这种情况发生时你有哪些权利和责任。)
绯红联盟会的“移民项目”已为想要到澳洲来或已在澳洲境内做性工作的人士提供了有关法律和签证的概述。你可以在我们的网址上找到中文、韩文和泰文的相关内容)
www.scarletalliance.org.au/thai
www.scarletalliance.org.au/chinese
www.scarletalliance.org.au/korean
作为性工作者,你也有权利。当警察或移民局官员来找你时:
- 如果他们要与你交谈,不要惊慌。
- 最好是提供你的姓名和地址并保持礼貌;如果你无礼漫骂,警察可以起诉你.
- 如果你不满18岁,要向警察提供你的生日,这样会好些。
- 向警察提供虚假的姓名和地址是违法的行为
- 你所说的一切会被记录下来。
在没有先与律师谈过之前,你不应当说、写或签署任何陈述书。你不一定非回答警察的详细问题不可:
- 不论他们在警察局还是在现场问你问题:
- 不论他们是逮捕你还是不逮捕你;
- 不论有没有移民局官员和他们在一起.
在你说出你的姓名和地址后,你就可以使用像“目前我无话可说”或“无可奉告”这类的字眼。
你也有权向警察询问:
- 他们的姓名、警官号、他们工作的分局和他们的级别。
- 他们为什么要了解某些信息。
如果警察逮捕你,他们必须告诉你:
- 你已被逮捕;
- 你被逮捕的原因;
- 警官的姓名和警牌号;
- 他们来自哪个分局
在与警察打交道时,你有权要求法律咨询,如需要传译员,也可要求.
如果警察已经逮捕你,而你抗挣或试图逃脱,你有被起诉为抗拒逮捕或逃脱合法羁押的风险.
如果警察要你到警察局去回答问题,除非是你同意或你被逮捕,否则你可以不去。你可以问他们“你们逮捕我吗?”。警察应该告诉你,你不需要回答他们的问题。要记住,你有权保持沉默,并有请法律代表的权利,而且如果你不满18岁,在你与警察交谈时,必须有一个负责的成人在场(如父母、监护人、青年工作者、律师)。
如果你不满18岁,你应该联系:
- 全国儿童与青年法律中心www.ncylc.org.au/welcome2.htm
或。 - 店面青年法律中心www.theshopfront.org/7.html
因为这份资料不包括未满18岁人士的具体问题.
下列网址会更妥善地解决你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www.lawstuff.org.au/
www.theshopfront.org/documents/Police_Powers_and_Your_Rights_004524341v44.pdf
搜查 除非警察有理由相信你携带武器、非法毒品或赃物,否则他们没有自动的权力搜查你。一般来说只有你同意或警察有搜查证,他们才可以对你进行搜查。
当对变性和/或性别多样化(SGD)的工作者进行搜查时,你可以要求一位男女同性恋联络警官(GLLO officer),因为他们接受过与男女同性恋者、变性和性多样化的工作者配合工作的训练。你也有权要求一位男性或女性的警官来进行搜查.
照片、指纹和脱氧核糖核酸DNA - 如果你已超过14岁并且已被起诉为刑事犯罪(即犯有严重罪行,如贩毒或偷窃 - 停车罚款不算),当你被拘留期间,警察可以取你的
手印和拍摄你的脸部相片,但只能是有必要要辨明你的身份时才可以。如果你不满14岁,警察需要申请一份法院令才可以这样做。
如果警察要取你的指纹和拍摄你的相片,但你并没有被拘留,不论你年龄多大,警察都必须要申请一份法庭令。
如果警察想要取一个你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样本(头发样本或唾液样本),他们也必须要向法院申请。他们只能在怀疑你犯有刑事罪或已经起诉你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法庭令来取你的手印、拍你的照片和取脱氧核糖核酸DNA样本。如果法庭下令你提供样本,你就必须在给你规定的日期前去警察局。如果你不去的话,警察可以使用“适度武力”来取得样本
Sex workers protesting in Las Vegas at Desiree Conference 2006, photo Melissa Gira
在联邦《刑事法案1914》第3C条中:
抄身搜身是意味:
- a)通过用双手快速拍遍一个人的外衣的方法对他进行搜查,并且
- b)对一个人穿戴或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搜查,此人能很方便地并自愿将这些物品取出。
普通搜身是意味:对一个人或一个人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搜查,这可能包括: - a)要求这个人脱掉他/她的外衣、外套或夹克衫,还有手套、鞋子和帽子;并且。
- b)对这些物品进行检查。。
脱光衣搜身是意味对一个人或一个人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搜查,这可能包括: - a)要求这个人脱掉他/她所有的衣服;并且。
- b)对这个人的身体(但不包括身体内腔)和所有衣服进行检查。
参 考:
http://www.austlii.edu.au/au/legis/cth/consol_act/ca191482/s3c.html
http://www.comlaw.gov.au/Details/C2011C00233/Download
请注意:西澳《卖淫法案2000》第29条准许一位医疗人员或注册护士对身体内腔进行搜查(详见下列表格)。。
《海关法1901》(联邦)第219Q 条准许海关官员或警察在有合理理由怀疑一个人非法携带严禁物品的情况下,可以由扣留官员或警察将其扣留并进行搜查。
“严禁物品”是指:
- 《海关法》或其他联邦法律严禁进口或出口的物品;或
- 按《海关法》或其他联邦法律规定,进出口受到限制或条件约束的物品;或
- 受到海关控制的物品。
该法案赋予进行轻拍搜身的权力,但搜身必须由一位与被扣留人士同性别的海关官员来进行(第219M条).
www.comlaw.gov.au/Details/C2011C00225/Download
[2]
性工作者在澳大利亚全国面临的法规职权总结
请登录www.scarletalliance.org.au/laws
以进一步了解你所在的州或领地的法律或与你当地的性工作者组织联系
法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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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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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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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威尔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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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决犯罪法案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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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法案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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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 |
《即决犯罪法案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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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斯马尼亚 |
《性行业犯罪法案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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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 |
《卖淫控制法案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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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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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领地 |
《卖淫法规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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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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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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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或过后不久就做笔记的重要性:
把在警察调查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情及时记录下来,不论是在发生的同时或是过后尽快,这点非常重要。如果你能做到这一点,你会有极大的优势(在法庭上)。
参考文献:
《澳大利亚性工作者与性攻击的盛行、风险及安全》2008年第8期;Dr Antonia Quadara: 由澳大利亚家庭研究所出版,
[3] 新南威尔士州警察
除非警察向你出示一份搜查证,否则你没有义务要让警察进入你的场所。如果警察向你出示搜查证,你就不应该抗拒或阻止他们。你要写下搜查证的内容,包括有效日期.
可在哪里使用、其他任何特别的详情、编号、等等, 这一点非常重要。搜查证的有效性可以过后核实,如果发现其不正确,就可以对用于发出搜查证的证据提出争议。你应当要求查看警员的身份证明号碼,并写下他们的姓名和警察徽章号码。
参考文献:
Helen Halfpenny, Senior Library Technician; May 2009 http://www.policensw.com/info/misc_gun/brothels.html#a1 (查看; 19/09/2010)
如果你的权利遭到侵犯,该怎么办
投诉
要投诉新南威尔士州警察,请联系:》
- 电话:顾客协助部Customer Assistance Unit,号码1800 622 571
- 本人:到当地警察局试图解决问题。
如要递交正式的投诉,你必须填写新南威尔士州警察署投诉表,进行书面投诉(可从当地警察局获取或从网页下载 http://www.police.nsw.gov.au/__data/assets/pdf_file/0007/104974/p964nswpf complaint _form.pdf 并且
- 亲自递交:到当地警察局
- 邮寄递交:the Customer Assistance Unit, PO Box 3427, Tuggerah NSW 2259, 或网上递交
你也可以向下列机构投诉新南威尔士州警察的行为:
新南威尔士州申诉专员(The NSW Ombudsman)
- 本人:580 George Street, Sydney 2000
- 电话:(02) 9286 1000
- 免费电话:1800 451 524或者
警察廉洁委员会(The Police Integrity Commission)
- 邮寄:GPO Box 3880, Sydney NSW 2001
- 传真:(02) 9321 6799
- 电话:(02) 9321 670
- 免费电话:(如在澳洲境内):1800 657 07
- 网上: http://www.pic.nsw.gov.au/ReportMisconduct.aspx
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些机构把收到的投诉转给新南威尔士州警察署处理。
参考文献:
新南威尔士州警察署; 新南威尔士州政府; 1 April 2010 http://www.police.nsw.gov.au/services/additional_services/ complain_about_a_police_officer
[4] 昆士兰州警察
卖淫发牌管理局(PLA)监管有营业执照的妓院。其职员称为执法官员 - 他们不是警察。执法官员有职权随时查看营业场所(《卖淫法案1999》(昆士兰)第26、52条)并检查妓院里的活动(第101(c)条)
根据《卖淫法案1999》(昆士兰):
- 如果警察按照法案的第59条进入有照的妓院,他们要有卖淫发牌管理局()PLA)的书面授权,这要求持照人或经理遵守第60(c)条(提供文件)或(d)(协助警察),第84条;
- 如果警员有理由相信在有照妓院里某个人可能会是未成年者,警员可以要求这个人提供其年龄详情,第85条;
- 警察或卖淫发牌管理局(PLA) 可以要求持照人或经理提供他们的姓名和地址,第86条;
- 持照人必须要在妓院的入口处明显地展示他们的执照或一个写明其执照号码、妓院地址、执照期满日期的牌子,第87条。
监察长级别(Inspector)或以上的警官可以进入、或书面授权其他警员在妓院生意开张时进入有执照的妓院,第59条。任何警察进入有执照的妓院的一切情况都必须向PLA 汇报,第61条。按照《警察权力与责任法案2000》,如果他们没有穿制服,你有权向他们要求出示一些能证明他们身份的东西。如果警员穿着制服,他们只需说明他们的姓名、级别和警局。
参考文献:
性行业法律 - 昆士兰; 20 May 2009
http://www.scarletalliance.org.au/laws/qld/ (查看: 27/8/2010)
《卖淫法案1999》,1 July 2010
(查看: 27/8/2010)
《卖淫法案1999》第三部分 - 进入权力 - 链接:
参考文献:
昆士兰综合法案;澳亚法律信息所;2010年八月19
http://www.legislation.qld.gov.au/LEGISLTN/CURRENT/P/ProstitutA99.pdf (查看: 3/09/2010)
投诉
你可以对昆士兰州警察服务署(QPS)作出投诉
- 书面:昆士兰警察服务总部Queensland Police Service Headquarters, 200 Roma Street, Brisbane Qld 4000
- 电邮:QPS at escstatecoordinator@police.qld.gov.au.
如果事情较为严重,你可以向犯罪与不良行为委员会(CMC) 进行投诉,该机构有着广泛的权力可以调查最严重的案件。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信件、本人(要预约)或用其网页上的投诉表格进行投诉。
- 电话:(07)3360 6060
- 邮寄:GPO Box 3123, Brisbane, Qld 4001
- 本人:140 Creek Street, Brisbane (你需要先预约)
- 网页:http://www.cmc.qld.gov.au/asp/index.asp.
参考文献: 对警员作出投诉,昆士兰警察 http://www.police.qld.gov.au/Resources/Internet/services/documents/Making%20a%20 complaint%20against%20a%20police%20officer.pdf (查看: 9/09/2010)
[5] 南澳警察
《即决犯罪法案1953》
警察进入被怀疑是妓院的权力
警察厅长或高级官员,或经他们书面授权的任何一位警员,如果他们有合理的理由怀疑一场所是妓院,就可以随时进入并搜查该场所。第32条。
http://www.legislation.sa.gov.au/LZ/C/A/SUMMARY%20OFFENCES%20ACT%201953.aspx
《警察(投诉与纪律程序)法案1985》 - 第17条
17 - 被羁押人士向当局投诉的权利
- 1) 当被羁押人士想要就警员的行为向当局投诉时,任何执行与羁押此人有关任务的警员都必须
- a) 按此人请求,给他/她提供设施使其能够书写投诉并把投诉函件放入并封闭信封;并且
- b) 从此人手里接到封好要交给当局的信后
- i) 确保封好的信封上清楚地写好当局的地址,并标明是保密文件;并且
- ii) 使封好的信封交送给当局,不过分延误。
- 2) 在(1)中提到的请求
- a) 必须是向其他人提交,而不是向其行为被投诉的警员提交;并且
- b) 必须尽可能快地执行(但没有打断执行其他合法程序或职能的义务)。
- 3) 如果第(1)次条款里提到的请求被提交给其行为被投诉的警员,该警员必须尽可能快地告诉此人该请求应提交给其他执行与羁押此人有关的任务的警员。
- 4) 当某个人收到第(1)次条款里的要交给当局的封闭信封,不属于当局的人士或无当局授权的人士绝不可打开信封或查看里面内容。
最高罚款:$2500. - 5) 如果因做了违反第(4)次条款的行为而受到起诉,如果被告能证明这一受到起诉的行为并非故意,这可以成为辩护的理由。
Reference:
南澳综合法案;澳亚法律信息所; 6 September 2010
http://www.austlii.edu.au/au/legis/sa/consol_act/soa1953189/ (查看: 19/09/2010)
http://www.austlii.edu.au/au/legis/sa/consol_act/padpa1985434/ (查看: 3/09/2010)
投诉
任何人都可向警察投诉处(PCA) 或警察署的任一成员进行投诉(除被投诉的警员之外)。你也可以替他人投诉。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投诉应以书面进行。
- 本人 :Police Complaints Authority, 5th Floor, East Wing, 50 Grenfell Street, Adelaide
- 邮寄:Police Complaints Authority, Box 464 GPO, ADELAIDE SA 5001
- 电话:(08) 8226 8677
- 传真:(08) 8226 8674
- 电邮:pca@agd.sa.gov.au
如果你需要帮助来书写投诉,或你希望商谈你的投诉,有PCA 的工作人员可以帮助。
参考文献:
POLICE COMPLAINTS AUTHORITY OF SOUTH AUSTRALIA; The Police Complaints Authority; 23 October 2002
http://www.pca.sa.gov.au/ (查看: 3/09/2010)
[6] 塔斯马尼亚州警察
《性行业犯罪法案2005》
第3部分 - 警员的权力
如果塔斯马尼亚警察相信你参与了与性工作、勾引或阻挠、防碍警员有关的犯罪行为,他们有权逮捕你而不需要逮捕证(第13条)。这意味着他们不需要任何证据就可以逮捕你。警员可能会要求你提供你的全名、地址和生日。不向警察提供这些信息是违法行为(第13(3)条)。
如果一位是警长级别或以上的警员认为在一场所可能会有性工作发生,他可以不需要搜查证就进入该场所(第15条)。如果任何一个警员认为他们在防止犯罪发生,就可以不需要搜查证进入(第15(3)-(5)条)。他们不需搜查证就可以搜查、拍照和没收证据(第15(2)条)。警察可以用武力进入(第15(3)条)。
第18条 警长级别或以上的警员要求财务信息的权力
警长级别或以上的警员可以要求你说明你的收入来源或向他们出示你的财务记录(第18条)。不提供此类信息或提供谎言是非法行为(第18(2)条)。惩罚:罚款不超过10个惩罚单位。 按这一条款,如果警察带有诚意来执行这些行动,他们对其行动没有责任(第19条)。
http://www.austlii.edu.au/au/legis/tas/consol_act/sioa2005253/
投诉
要投诉塔斯马尼亚警察,你可以
- 本人:到当地警察局
- 电话:警务协助线 131 444
- 电邮:Tasmania.police@police.tas.gov.au
或向申诉专员办公室进行投诉
- 本人: o Ground Floor, 99 Bathurst Street, Hobart TAS 7000, 或 o 111 Cameron Street, Launceston TAS 7250
- 邮寄:GPO Box 960, Hobart TAS 7001
- 电话:1800 001 170 (在塔斯马尼亚打座机免费)
- 传真:(03)6233 8966
- 电邮:ombudsman@ombudsman.tas.gov.au
参考文献:
Tasmania Police; 6 September 2010 http://www.police.tas.gov.au/about-us/service-charter//(查看: 9/09/2010)
The ombudsman Tasmania; 9 July 2010 http://www.ombudsman.tas.gov.au/making_a_complaint int/how_to_make_a_complaint(查看: 9/09/2010)
[7] 维多利亚州警察
„维多利亚州警察大宗性犯罪桌案‟主要是监督对《卖淫控制法案1994》(PCA)的遵守。
- 在维多利亚,警察不需要搜查证就可以进入任何有照的或免照的妓院或应召中介,只要至少有一位警员是监察长级别(Inspector)或高于此级别(PCA第62条)。
- 在警察来到期间,如果警察要求,持照人或经理就要提供他们的姓名和地址(PCA第58条)。如果警察相信妓院内某人是18岁以下,他们可以要求出示此人的年龄证明(PCA第59条)。
- 对于没有被逮捕的人,维多利亚警察没有自动的权力进行搜查。但是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某人在窝藏毒品、危险武器或赃物,他们是有权进行搜查的。不论你是否被羁押,如果警察要找某些证据或相信你携带武器,他们就可以对你搜查。如果警察有法庭令,他们也有权对你搜查(《武器控制法案1990》第10A条)
警察必须告诉你,他们对你搜查的原因,并且所有的搜查都必须按照警察程序记录下来(《武器控制法案1990》第10A条)。
先去见律师、社区法律中心或维多利亚法律援助处以征求法律意见,尤其如果你被起诉某项罪名。如果你受了伤,应尽快去看医生,并拍下照片。
参考文献:
LIP: Legal Issues for Professionals; Page15-16
http://www.ischs.org.au/portals/0/documents/lip.pdf (Accessed 19/09/2010
《卖淫控制法案1994》
监察长级别或以上的警员可以随时进入任何有照的性工作场所,或注册的个人性工作场所(第62.1条)。如果你拒绝警察进入,他们可使用武力(第62.2条)。阻挠警察进入你的工作空间是犯罪行为(可判长达一年的监禁)(第62.3条)。在采取这种行动后,警察必须把行动内容通报消费者事务主席和商务发照局(第62.4条)。如果你没有把住宅用于性工作,警察没有你的书面同意就不可进入(第62.5条)。
警察可以得到搜查证进入他们认为会是性工作场所的地方 (第63条)。
当警察认为如果他们要等段时间得到一份搜查证,犯罪的证据就会失去时,监察长级别或以上的警员可以进入场所而不需搜查证(第64条)。警察必须记录下他们需要进入该场所的原因和在进入前所有在场的警员的姓名(第64(2)-(3)条)。警察可使用武力进入(第64(4)条)。
除非是涉及到罪行,否则警察不可把在工作中发现的个人信息告诉别人 (第61Z条)。
www.legislation.vic.gov.au 请点击 “Victorian Law Today”
参考文献:
维多利亚综合立法,澳亚法律信息所; 10 September 2010 http://www.austlii.edu.au/au/legis/vic/consol_act/pca1994295/(查看: 10/09/2010)
投诉
在有涉及到维多利亚警察的不当行为或腐败行为的事情发生后,你应该尽快地进行投诉:
- 本人:警察行为部Police Conduct Unit, Level 2 Flinders Tower, 637 Flinders Street, Melbourne VIC 3005,
- 邮寄:PO Box 415, Melbourne VIC 3005
- 电话:1300 363 101
- 传真:(03) 9247 3498
- 电邮:ethical.standards@police.vic.gov.au
关于腐败行为和严重不当行为,可向警察廉洁办公室投诉(该办公室不属于警察署):
- 本人:警察廉洁办公室The Office of Police Integrity (OPI), Level 3, South Tower, 459 Collins Street, Melbourne Victoria 3000
- 电话:(03) 8635 6188, 免费: 1800 818 387, 传真 (03) 8635 6185
- 电邮:opi@opi.vic.gov.au
- 邮寄:GPO Box 4676, Melbourne Victoria 3000.
- 在线: http://www.opi.vic.gov.au/index.php?i=42&m=23&t=1
维多利亚警察有男女同性恋联络警员部(GLLO),他们提供意见、协助和转介。该部门的宗旨是在警察和GLBT 社区之间建立信任。如果你对和当地警察打交道担心或对警察的反应不满意,你可联系:
男女同性恋顾问部:
- 本人联系: Scott Davis警长
- 电话:(03)9247 6944
- 手机:0409 534 154
- 电邮:melbourne.gllo@police.vic.gov.au
- 在线:http://www.legalaid.vic.gov.au/1891.htm
你还可以在下列网页找到你当地的维多利亚警察男女同性恋联络警官名单:
http://www.police.vic.gov.au/content.asp?a=internetBridgingPage&Media_ID=32780
参考文献:
投诉警察; Victoria Legal Aid; 2 January 2009 http://www.legalaid.vic.gov.au/1891.htm
(查看: 9/09/2010)
与警察打交道; Jennifer Lord and Lynn Buchanan, updated in 2007 by Lee Matthews and Glyn Cryer using 2006 content. http://www.over-the-rainbow.org/dealing-with-police.php (查看: 16/09/2010)
[8] 西澳警察
《卖淫法案2000》
第23条 获取信息的权力
目前西澳警察具有一系列的权力,这些权力可用于调查和执行与提供商业性性服务有关的违法行为。
按照《刑事调查法案2006》,把各种警察权力集中起来,包括获取搜查证进入场所(第41-45条)以确保公共场所的治安与秩序(第34条),或当警员有理由怀疑在场所里有暴力行为或破坏治安的事已发生或正在发生时,他们可以进入场所(第35条)。根据这个法案,警察不需要搜查证就有权实行基本的搜查、抄身搜查和脱光搜查(第63-65条)。
在有组织犯罪方面,警察可以按照《腐败与犯罪委员会法案2003》(CCC Act)中的第四部分向腐败与犯罪委员会(CCC)申请批准特殊权力, 包括扩大搜查、没收、人体搜身的权力和施行与某些严重犯罪有关的控制行动权力。这类犯罪包括洗钱或财产(刑事条例第563A条)。因此,如果西澳警察关注到性服务场所被用于如洗钱的有组织犯罪,警察就有可能得到CCC法案中的特殊权力。
《犯罪财产没收法案2000》也向警察提供广泛的权力,用于调查没收某些财产,如无解释理由的财富或犯罪所得利益。
按照《卖淫法案2000》,西澳警方的成员也被赋予一系列的具体权力,可要求一个人出示文件或物品,向警察提供信息和回答问题(第23条)。性工作者没有权力保持沉默,拒绝回答问题或出示文件会导致 2 年监禁。
警察有权在没有搜查证或起诉的情况下搜查、没收、扣押。这包括脱光搜身或命令身体内腔搜查的权力,而这不一定是在你已被起诉某项罪行的情况下才发生(只要怀疑意图)。但是身体内腔搜查由一位医疗人员或注册护士进行,而你可以被扣押至他们
来到或警察把你带到他们那里(《卖淫法案2000》第29条)。性工作者可被扣押长达“合理必要”的时间,而且警察可以使用“任何有必要的武力”来进行搜查。
警察可以命令一个人“移走” - 即离开一个地区 - 根据警察怀疑此人已犯罪或企图犯罪(第24条)。
如果警察认为在一场所有与性服务有关的活动,或存有关于性工作的记录,他们不需搜查证就可随时进入(第26条)。警察可用武力这样做(第26(4)条).
警察为了进入一场所收集犯罪证据,可获得为期30天的搜查证(第27条)。
卧底警员
为得到证明另一个人是嫖客或性工作者的证据,警员可以装扮成嫖客或性工作者(第35条)。警察厅长签发的证书可授权警员做卧底工作(第53条)。做卧底工作期间,警员可以做原本是非法的事情(如勾引性行为)(第56条)。
保密性
如果警员在工作过程中取得某些关于个人的信息,除非是在工作中、按法律要求、为根据卖淫法案进行犯罪诉讼、有部长或信息涉及人员的书面授权、或其他经批准的情况,否则该警员不可将此信息公开。(第58条)
参考文献:
西澳综合法案; 澳亚法律信息所; 13 September 2010
http://www.austlii.edu.au/au/legis/wa/consol_act/pa2000205/ (查看: 3/09/2010)
http://www.slp.wa.gov.au/legislation/statutes.nsf/main_actsif.html
投诉
你可以投诉警员的行为:
- 本人:或给当地警局或警察地区办公室的办案警员打电话
- 邮寄:警察投诉管理中心Police Complaints Administration Centre, Level 10, Septimus Roe Square, 256 Adelaide Terrace, Perth WA 6000
- 电话:警察投诉管理中心 (08) 9223 1000
- 传真:(08) 9223 1010
电邮:complaints.administration.centre@police.wa.gov.au
- 电话:内部事务部 Tel: (08) 9223 1038 or (08) 9223 1051
一份向警察厅长递交的投诉,会转交给腐败与犯罪委员会(CCC), 所以你会收到来自CCC的信件。
- 本人:西澳腐败与犯罪委员会Corruption and Crime Commission of Western Australia,186 St George's Terrace, Perth WA
- 邮寄:PO Box 7667, Cloisters Square, Perth WA 6850
- 电话:(08) 9215 4888 要求投诉评审处
- 免费电话:1800 809 000
- 传真:(08)9215 4884
- 电邮:info@ccc.wa.gov.au
- 在线: http://www.ccc.wa.gov.au/Reporting/Makecomplaint int/Pages/default.aspx
参考文献:
关于投诉警察;Legal Aid Western Australia;November2009
http://www.legalaid.wa.gov.au/InfoAboutLaw/aspx/default.aspx?Page=Police/complaint.xml
(查看: 9/09/2010)
[9] 北领地警察
《卖淫法规法案》
警察进入某些场所的权力
任何一位经警察厅长书面授权、或警长级别或以上的警察成员,可以进入是妓院或被怀疑是妓院的场所(第52条)。
警察可以随时进入有照的应召中介并检查经营者的执照和检查遵守执照的情况(第52(3)条)。
如果应召中介不让警察进入,他们可以强行进入建筑物内(第52(4))条。
阻止、防碍或阻挠警察进入应召中介是违法行为(有 2 年监禁)(第52(5)条)。
在警察进入场所后,警察厅长必须在48小时之内向北领地发照委员会主席送达一份通知,解释这次警察行动的详情(第52(6)条)。
第50条 保密性
一名不是警察的人员但执行警察人员工作的人士,对于其从因管理和执行本法案而受雇或聘请所做的工作中,或其他方式获得的信息,应予以保密,不泄露或交流给他人。下列情况例外:
- a) 有信息涉及的人员的同意;或
- b) 与本法案的管理和实施有关(《卖淫法规法案》)。
参考文献:
北领地综合法案; 澳亚法律信息所; 12 August 2010. http://www.austlii.edu.au/au/legis/nt/consol_act/pra317/index.html#p3 (查看: 3/09/2010)
投诉
如正式投诉一名北领地警察职员,投诉必须是书面并递交到:
- 邮寄:道德与专业规范部Ethical and Professional Standards Command, PO Box 39764, Winnellie NT 0820
- 电话:(08) 8922 3411
- 电邮:ProfRespDivision@pfes.nt.gov.au
- 本人:警员工作所属的地区或当地的道德与专业规范经理
如果你对进行投诉有疑问,或需要有关道德与专业规范经理的联系详情,请致电警察协助线 131 444。
你也可以向申诉专员递交投诉
- 在线: http://www.ombudsman.nt.gov.au
- 本人: Darwin Office 12th Floor, NT House, 22 Mitchell Street, Darwin NT 0800
- 书面: PO Box 1344 Darwin NT 0801 电话: (08) 8999 1818, 免费电话:1800 806 380
- 传真: (08) 8999 1828
- 电邮: nt.ombudsman@nt.gov.au
参考文献:
关于投诉警察; 北领地警察; 3 September 2010
http://www.nt.gov.au/pfes/index.cfm?fuseaction=page&p=212&m=20&sm=38 (查看: 9/09/2010 )
The Ombudsman NT http://www.ombudsman.nt.gov.au/police/ (查看: 9/09/2010)
[10] 首都领地警察(也是澳大利亚联邦警察)
《卖淫法案1992》
28 警察进入
如果警察认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有下列情况,就可进入妓院或应召中介 -
- a) 一桩违反第20、21、或23*条的罪行正在或可能在场所里发生;并且
- b) 为了防止此类罪行发生或重犯、调查此类罪行或拘捕罪犯而有必要要进入该场所。
*第20条:使儿童提供商业性性服务等
第21条:儿童卖淫的利润
第23条: 场所里有儿童
参考文献:
澳大利亚首都领地立法注册
http://www.legislation.act.gov.au/a/1992-64/current/pdf/1992-64.pdf (查看: 27/05/2011)
综合法案; 澳亚法律信息所; 12 September 2010 http://www.austlii.edu.au/au/legis/act/consol_act/pa1992205/ (查看: 19 /09/2010)
《人权法案2004》
警察在做其工作时,不可以有任何违反人权的行为。人权包括如隐私权、声誉权的权利和享有同等的法律保护不遭受歧视的权利。想了解全部的人权范围,请 在
http://www.legislation.act.gov.au/a/2004-5/current/pdf/2004-5.pdf. 看《人权法案2004》第3部分。在做决定时,警察必须适当考虑你的人权(第40B条).
《刑事法案1900》
在一些场所可以会有与刑事法案中的“性奴役”罪行有关的材料的情况下,首都领地警察可要求一份搜查证来搜查该场所(第5部分;第194、195条)。搜查证也可能允许对任何在场所里或附近的人进行普通搜身或轻拍搜身。
场所里如在犯罪、或可能会犯有罪行、有人身体受伤、或有人体受伤或财产损坏的迫在眉睫的危险,警察在这些紧急情况下可以进入该场所,为避免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有必要要进入该场所(第190条)。
当警察认为某个人能够协助他们调查关于已发生或可能已发生的罪行时,他们可以要求此人提供其姓名和地址(第211条)。
投诉
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FP)专业规范处负责调查对于首都领地社区警务成员的投诉,以及对在首都领地外工作的AFP成员的投诉。投诉可以提交给AFP专业规范处:
- 本人: 任何 AFP 办公室, 和任何 AFP 警察局
- 邮寄: 专业规范处, AFP, GPO Box 401. Canberra ACT 2601
- 电话: 专业规范热线 (02) 6218 2377
- 电邮: PRS-ComplaintsCoordinationTeam@afp.gov.au
- 在线: 用 www.afp.gov.au 所列的表格
如果你对投诉的结果不满意,联邦申诉专员(执法申诉专员)也可以接受对于AFP成员的投诉,包括在首都领地内提供警务服务的成员。投诉可以是关于个别AFP成员的行为或行动;或关于AFP机构的政策和程序;
- 邮寄: GPO Box 442, CANBERRA ACT 2601
- 电话: 1300 362 072
- 电邮: ombudsman@ombudsman.gov.au
- 在线: https://forms.australia.gov.au/forms/ombudsman/ombudsman- complaint-form
参考文献:
对于澳洲联邦警察的投诉;
http://www.afp.gov.au/~/media/afp/pdf/m/making-a- complaint -about-the-afp.ashx (查看 30/05/2011)
澳洲首都领地申诉专员 http://ombudsman.act.gov.au/pages/making-a-complaint/ complaints-the-ombudsman-can-investigate/australian-federal-police.php ( 查看 30/05/2011)
联邦申诉专员 http://www.ombudsman.gov.au/pages/our-legislation/australian-federal-police/ (查看30/05/2011)
澳大利亚首都领地申诉专员 http://ombudsman.act.gov.au/pages/making-a-complaint/complaints-the-ombudsman-can-investigate/australian-federal-police.php (查看: 30/05/2011)
[11]澳大利亚联邦警察
联邦警察在调查奴役、性奴役或人口贩卖罪行时也可以进入你的工作场所。有时他们会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官员一起进入,如移民及公民事务部、福利部或澳洲税务局。
警察应佩戴识别标牌(包括有照片标牌),并只能有你的同意或有搜查证才可进入场所。
联邦警察还有另外的关于恐怖份子行动和罪行的权力。根据反恐立法,联邦警察增加了阻拦、搜查、进入和扣留的权力。这些权力不大可能会用在妓院里,但如果你不确定,一定要问一下警察搜查、询问或扣押你是根据什么权力。
《刑事条例法案1995》
第270部 - 奴役、性奴役和欺骗性招募
第271部 - 贩卖人口和债务束缚
《刑事法案1914》
如果警察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在一个地方有或在72小时内会有证据,他们就可以得到签发的搜查证来搜查这一地方或车辆(第3E条)。搜查证上授权的警员可为了法证的原因进行搜查、记录手印和取样本。他们可以搜查并没收搜查证上注明的证据类别。
如果警察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另外一些东西也是搜查证所针对的罪行的证据,或这些东西是另一桩严重罪行的证据,或是《犯罪利益法案2002》中的证据材料或赃物,他们就可以没收这些东西。但是只有当警察有合理的理由认为为了防止东西被藏匿、或损
坏、或防止这些东西被用于另一项罪行而有必要没收时,才可没收这些东西。(第3F条)。
要对在场所里或附近的人进行普通搜身或抄身搜身,搜查证上必须要说明,并且有合理的理由怀疑此人携带证据或应没收物品(第3F条)。这里所讲的应没收物品是指任何可能有危险的东西(如武器)或是可以用于帮助他人逃脱合法羁押的东西。在警察搜查场所时发现这些东西,他们可以将其没收。如果搜查证是涉及到一个地方,他们必须要给占用人一份;如果搜查证是涉及到一个人,他们必须要给此人一份(第3H条).
参考文献:
COMLAW; http://www.comlaw.gov.au/Details/C2011C00355(查看 30 May 2011)
LIP: Legal Issues for Professionals; Page 15 http://www.ischs.org.au/portals/0/documents/lip.pdf (查看19/09/2010)
投诉
对于AFP的投诉程序与对首都领地警察投诉的程序是一样的,因为联邦警察也做首都领地的警察。要了解怎样进行投诉,请看上面首都领地部分。
[12]与移民局官员打交道
如果你在澳大利亚的性行业工作,如果移民及公民事务部(DIAC)认为你的工作地方雇佣的人员是持没有在澳洲工作许可的签证的人员,他们可能会到你的工作场所或通过你登的广告来找你。
来到你的工作场所的移民局官员必须有官方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搜查证,或者经业主同意让他们进入,他们应该告诉负责人(业主或经许可的经理)他们来到的目的。他们:
- 可以搜查整个场所、手提包和个人物品
- 在认为必要时只能使用适当的武力,并只有当工作人员有逃脱、自伤或伤害他人的危险时,才可使用手铐
- 应允许未穿衣的工作人员穿上衣服
- 可以要求工作人员脱掉外衣,比如夹克衫或外套
- 可以对被扣押的人做抄身搜身
- 可以向在场所里的每一个人要求出示身份证明,如护照、驾照、学生卡或医疗卡
- 如果有移民代理在处理你的事情,你应该把他们的姓名和号码提供给移民局。要知道移民局有权进入场所并找到里面的人员,并可以要求出示工作时间的记录,这点很重要。如果你没有移民代理,你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可给你介绍。
让移民局官员知道你对你的隐私和保密性有顾虑,并问他们会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你的信息。一定要让他们了解你不想让其他人能得到你的信息。
如果你被扣押,并不许你离开,你可以要求一位传译员。而且在给你提供传译员之前,你有权力不回答任何问题。你有权向律师咨询法律意见、向移民代理咨询移民意见、或向大使馆官员咨询领事意见。他们一定要给你“提供所有的合理设施”让你咨询法律意见(《移民法案1958》第256条)。
他们可能会要求你回答一些问题而没有给你机会获得法律意见,以确定你是否是非法的非公民人士(《移民法案1958》(联邦)第257条)。不回答问题或提供虚假或误导性的回答可能会有长达六个月监禁的惩罚。如果你被扣押,应尽快咨询法律意见。
如果是通过电话联系你,你可以只使用你的工作用名而不提供任何详情,因为你不能证实打电话者是否真是移民局官员。你反而应向打电话者要他们的姓名和号码,然后给他们回电话。以我们的经验来看,几乎从不会有移民局通过电话联系你。很有可能是恶作剧电话(有人伪装是移民局或警察)。
参考文献:
http://www.comlaw.gov.au/Details/C2011C00355 (查看 22/6/2011)
LIP: Legal Issues for Professionals; Page 17
http://www.ischs.org.au/portals/0/documents/lip.pdf (查看 19/09/2010)
你可以向移民局提供赞扬、投诉或建议:
- 用移民局的意见反馈表,把书面的反馈或投诉邮寄到
Client Feedback Coordinator, GPO Box 241, Melbourne Vic 3001 - 在工作时间内打电话给全球意见反馈部 Global Feedback Unit,
号码133 177 - 写信给:The Manager, Global Feedback Unit, GPO Box 241, Melbourne Victoria 3001
- 填写附在“赞扬与投诉”小册子后可撕下的反馈表
- 与离你最近的移民局办公处直接联系。
应该把移民局官员不当的行为或腐败的行为向联邦申诉专员报告,可以是通过书面、电话、本人或申诉专员在线投诉表。
- 书面: GPO Box 442, Canberra ACT 2601
- 电话: 1300 362 072 传真: (02) 6249 7829
- 短信: 0413 COM OMB (0413 266 662)
- 电邮: ombudsman@ombudsman.gov.au
- 在线: http://www.ombudsman.gov.au/pages/contact-us/
参考文献:
赞扬与投诉; 移民及公民事务部 http://www.immi.gov.au/contacts/forms/services/#b (查看: 9/09/2010)
联邦申诉专员 http://www.ombudsman.gov.au/pages/contact-us/ (查看: 9/09/2010)
[13] 与税务官员打交道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 会就税务事宜要求任何人或商务
- 提供任何税务局认为有关的信息;并
- 提供任何税务局认为有关的文件。
税务局可以对任何人的事务进行审计。但是,由律师替客户保存的信息和文件他们不能查看。还有,税务局说过他们不会要求查看审计师做的文件或由向客户提供税务咨询的注册会计师所做的文件 http://www.ato.gov.au/corporate/content.aspx?doc=/content/51665.htm
税务局有无限制的权力可进入所有的建筑物和地方,查看所有的记账本、文件和纸张(《所得税评估法案1936》第263条,其他税务法案也有相似的条款)。这意味着税务局没有搜查证就可以在任何建筑物内检查记录。在某些情况下,比如税务局有理由认为一些文件可能会被毁掉、更改或涉及税务刑事罪调查,他们可以:
- 进行突袭搜查;
- 如有必要,用武力进入
; - 如有必要,用武力打开保险箱,不论在银行或别处。
在这种情况下,在税务局查看后,他们会给你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让你与你的代表商谈。
在所有复审和审计的情况下,税务局可以;
- 复印他们找到的所有文件(但他们不能把文件带走);适当地使用纳税人的工作场所、复印机、电话、电灯、电力和其他设施;
- 要求说出文件存放的地方。
在这种情况下,在税务局查看后,他们会给你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让你与你的代表商谈。
拒绝遵守税务局的任何要求,规定的罚款数目很高。
参考文献: Reference:
http://www.ato.gov.au/corporate/content.aspx?doc=/content/25923.htm
http://www.comlaw.gov.au/Details/C2011C00427/Download
你可以用下列其中一种办法,使你在向他们提供信息时,不使其他人听到或得到信息.
要求在你的工作场所用另一间房间以保护隐私。要求有两个税务局官员在房间里以避免潜在的不当或腐败行为。只提供被要求的信息。
- 把税务局介绍给你的会计师或税务代理。
- 如果你有澳大利亚商务号(ABN),提交给他们
- 向税务局官员要求他们的名片,等你以后在有隐私的地方再给他们打电话或发电子邮件提供你的详情。
- 写下你的姓名、生日和地址并交给他们,或写信告诉他们你的详情。你需要做好准备,他们会联系你或给你回信,所以你一定要给一个妥当的地址。税务局能够接受的地址包括:
- 你的税务代理或会计师的地址
- 邮政信箱
- 你的住址
- 另一个你提名的地址
如果税务局按你提供的地址给你写信,你一定要答复,否则会导致税务局采取执法行动。
当你在一个有其他人在场的地方并且能听到你的谈话时,他们不应该在电话上讲你的详情,因为这违反你的隐私。你的详情包括你的全名、生日、地址或其他有关你的信息。
参考文献:
SWOP NSW, “The Professional” Issue 5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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